初三生活给予我的是黑色的记忆!

  那时的我是一块顽石,我曾经以此为自豪,但自然,我也要为之付出代价

  自尊或许是一种很没用的东西,要想在这个社会上滚打,就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。

  但年轻气盛的我,显然不可能同意这个观点。

  我几乎没有听过语文和数学老师讲课,因为我不喜欢听他们讲课。

  但我学习很努力!

  我每天学习十六小时以上,由于用眼过度,我患上了严重的角膜炎,黑板上一小块反光点,便足以使我流泪不止。

  为了保证自己的身体,我每天都要绑着10斤重的沙袋跑步

  四两馒头加一毛钱的辣卷,对我来说,便是改善生活的奢侈品

  我很穷,但人穷志不能短。

  威武不能屈,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…

  当时,我很喜欢这句话!

  学校流行韩寒的书,我没有去买,而是为了证明我自己也能,几天便动手写完了一部三万字的小说–《血雨腥风》。

  或许,这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,因为后来,我数学仅仅考了33分,总分也以几分之差落榜重点高中。

  或许,这一切,又都是有意义的,因为很多看似没意义的东西往往又被时间证明是有意义的。

  再后来,我就上了普通高中,看着头发被染的五光十色,整天抽烟打牌,不学无术,长得如同丝瓜一样的一群傻逼,我觉得,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!

  但这确实是我处在的环境!

  我的父母在为我流汗流血,我不能在这里昏昏度日。

  我到底是为什么而活着,我到底是为什么而读书,我到底在做什么,我想要的又是什么…我不知道,我迷茫了…

  “北方有鱼,其名为鲲…”我当时读到《庄子》的《逍遥游》时,非常的欣赏,可惜上天不会轻易赐给我这样的条件。

  在选择面前,许多人会选择不去选择。

  因为做了选择就意味着要承担责任。

  但我不是这样的人,我选择了退学

  家长的失望与反对让我心如刀割,但这些,显然是无法改变我的选择的。

  人在这个社会上最终要靠自己的本事吃饭,读书是件很好很有用的事,但最终,人还是要靠自己的本事在社会上吃饭!

  我当时是这么想的,这么告诉自己的。

  我喜欢梵高的疯狂,喜欢莫奈的内涵,喜欢读童话。

  一次偶然的机会,我去书店买了三本书,花了十元钱,两本童话8元,老板说常来之客2元不给了,随便挑一本吧。我就挑了本叫“神奇之门”的书,原因很简单,我看到后面有四个字—帝王之学。

  我记得书上说过:学好文武艺,卖于帝王家。

  所以,我挑走了这本书。

  这便是我买的,也是我读的第一本术数之术。

  从此,一个时代结束了,另一个时代开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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