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法久生弊。
积水生虫。
人是社会产物,所以人会从众,众人意识汇总成集体意识,某种程度上就形成了共识,包括艺术与审美也会。
当巨大的集体车轮,滚滚向前,熵增的宿命就悄然登场,大道像个局外冷漠的看客,观众生愚昧的表演……
学生有一句话,触动了我。
是不相信自己认为的美,总想趋同……
这个就像皇帝的新装,大家都知道他没穿衣服,但都不敢说!
为什么?
因为,说了意味着背叛。
背叛集体共识。
小孩子背叛了这个共识,因为小孩子蕴含着天真。
所以真正伟大的艺术家,之所以伟大,是因为他在对集体意识审美的错误,进行一次纠偏。
等量齐观的话。
这个跟历史中那些变法的人差不多。
比如商鞅、吴起、桑弘羊、京房、魏孝文帝、王安石、张居正、谭嗣同……
无一例外,很伟大。
唯一下场,没有好下场。
他们的对手盘过于庞大……
审美纠错似乎相对安全。
最多是人疯了。
神经病一个。
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。
行高于众,众必毁之。
共业又何必让一个人独扛。
众过何必独责?
但众过必定独责。
怯弱者,爱站在群体里勇敢,指责个体种种不是。
伪善>真恶。
伪善也滋养大恶。
见风使舵,是怯弱者的天赋神通。
而在乎集体仲裁是背叛者的鹤顶红。
所以每一个时代的背叛性纠错,大多是生前受尽折磨,死后闪闪发光。
梵高是个典型……
而作为一普普通通的个体,我们如何去面对集体审美错误呢。
我们不一定要指责皇帝没穿衣服,但也不能无脑到盲从跟随,我们至少要内心坚持自己的审美直觉……
不能害怕孤独就随波逐流!
思辨之后,相信自己认定的美,而非趋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