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久生弊。

积水生虫。

人是社会产物,所以人会从众,众人意识汇总成集体意识,某种程度上就形成了共识,包括艺术与审美也会。

当巨大的集体车轮,滚滚向前,熵增的宿命就悄然登场,大道像个局外冷漠的看客,观众生愚昧的表演……

学生有一句话,触动了我。

是不相信自己认为的美,总想趋同……

这个就像皇帝的新装,大家都知道他没穿衣服,但都不敢说!

为什么?

因为,说了意味着背叛。

背叛集体共识。

小孩子背叛了这个共识,因为小孩子蕴含着天真。

所以真正伟大的艺术家,之所以伟大,是因为他在对集体意识审美的错误,进行一次纠偏。

等量齐观的话。

这个跟历史中那些变法的人差不多。

比如商鞅、吴起、桑弘羊、京房、魏孝文帝、王安石、张居正、谭嗣同……

无一例外,很伟大。

唯一下场,没有好下场。

他们的对手盘过于庞大……

审美纠错似乎相对安全。

最多是人疯了。

神经病一个。

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。

行高于众,众必毁之。

共业又何必让一个人独扛。

众过何必独责?

但众过必定独责。

怯弱者,爱站在群体里勇敢,指责个体种种不是。

伪善>真恶。

伪善也滋养大恶。

见风使舵,是怯弱者的天赋神通。

而在乎集体仲裁是背叛者的鹤顶红。

所以每一个时代的背叛性纠错,大多是生前受尽折磨,死后闪闪发光。

梵高是个典型……

而作为一普普通通的个体,我们如何去面对集体审美错误呢。

我们不一定要指责皇帝没穿衣服,但也不能无脑到盲从跟随,我们至少要内心坚持自己的审美直觉……

不能害怕孤独就随波逐流!

思辨之后,相信自己认定的美,而非趋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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